5 系统的调试、检测及验收 5.1 一般规定 5.1.1 蓄能空调系统调试与检测应在设备、管道、绝热、配套电气施工全部完成,且设备单机试运转完成后进行。 5.1.2 蓄能空调系统的联合调试宜在最冷(热)月或与设计室外参数相近的条件下进行。当系统为冷热兼蓄时,应在冬季和夏季分别进行调试与检测。冬季进行测试时,系统应有可靠的防冻措施。 5.1.3 系统调试完成后应提供书面报告。 5.2 设备调试 5.2.1 蓄能空调系统调试前,应进行冷热源主机、水泵、蓄冷(热)装置、换热器、冷却塔、末端空调系统等单体设备的试运行和调试。 5.2.2 当蓄冰空调系统首次启动制冰循环前,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蓄冰空调系统所用载冷剂的性质及浓度应符合设计要求; 2 制冷机组应已完成制冰工况参数设定; 3 循环水泵应试运行完毕; 4 操作和安全控制器接线应正确; 5 蓄冰空调系统应有足够的负荷消耗冰槽内所有蓄冰量; 6 混凝土蓄冷槽初次使用时,槽内水温应逐渐降到设计参数; 7 蓄冰槽应已完成闭水试验,防水性能应合格; 8 蓄冰设备的水位、冰层厚度等传感器应调试完成且性能正常,并应完成其与自控系统的连接。 5.3 控制系统调试 5.3.1 控制系统调试前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系统设备已安装完毕,线路敷没和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; 2 系统的受控设备、子系统单体及自身系统的调试已结束,设备或子系统的测试数据应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; 3 系统的调试环境和工业卫生条件(温度、湿度、防静电、电磁干扰等)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。 5.3.2 控制系统设备单体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设备的外观和安装状况应符合设计要求; 2 按控制器的要求应已完成运行可靠性测试; 3 控制系统的传感器应已校对,且应读数准确,工作正常; 4 控制器、输入输出组件和监控点元件的硬件、接线位置应与软件的地址、型号、状态一致,完成控制程序编写并下载到控制器中; 5 应使用计算机或现场测试仪器,对控制器和现场控制设备以手动控制方式,按设计要求测试模拟量、数字量的输入输出,并作记录; 6 现场网络通信系统应稳定可靠。 5.3.3 控制系统调试后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应具备与其他子系统通信能力; 2 对蓄能系统内各类设备控制应安全、可靠; 3 应具备实时采集、记录并应保存设备、关键点运行数据的能力,并应方便导出; 4 应有历史记录存储容量和保存时间,应满足趋势分析要求: 5 应具备故障诊断和报警功能; 6 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和上下兼容性,在系统升级或有新设备接入后,能方便集成到控制系统中。 5.4 系统调试和验收 5.4.1 当兑制载冷剂时,宜选用蒸馏水、去离子水或冷凝水;水的总硬度应低于100mg/L,氯化物和硫酸盐的含量宜分别小于25mg/L。 5.4.2 载冷剂充灌应在系统冲洗和试压完毕后进行,充灌前管路及设备中的水和冲洗液应已排净、泄水阀关闭、排气阀开启。 5.4.3 载冷剂充注前宜进行水压试验和水溶液的试运行。并应确保整个系统运行正常。 5.4.4 当多台蓄冰装置并联时。应在首次制冰循环完成后,检查每个蓄冰槽中液位一致性,应调节冰槽入口阀门使每个冰槽的流量均衡。 5.4.5 蓄能-释能周期的工况检测和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: 1 系统的运行模式; 2 冷热源主机、蓄能装置、水泵、阀门等的运行状态; 3 载冷剂及空调供回水温度、流量及压力; 4 冷热源主机、水泵等设备的耗电量、变频水泵运行频率。 5.4.6 制冷机组(热泵机组)单独供冷(热)工况调试和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系统连续运行正常、平稳,水泵压力及电流无大幅波动,系统运行噪声应符合设计要求; 2 各水系统压力、温度、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; 3 当多台制冷机组(热泵机组)及冷却塔并联运行时,各机组及冷却塔的水流量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%。 5.4.7 制冷机组蓄冷(热泵机组蓄热)及蓄能装置单独供冷(热)工况的调试和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系统载冷剂的流量、压力、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; 2 系统实际蓄冷(热)量和释冷(热)量应符合设计要求; 3 系统的蓄冷(热)速率和释冷(热)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; 4 系统在蓄冷(热)、释冷(热)过程中运行应正常、平稳,水泵压力及电流应无大幅波动,系统运行噪声应符合设计要求。 5.4.8 蓄能空调系统联合调试和验收应符合下列觇定: 1 单体设备及主要部件联动应符合设计要求,动作应协调、正确,无异常; 2 各运行模式下系统运行应正常、平稳,运行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;各运行模式转换时动作应灵敏、正确; 3 系统运行过程中管路应无泄漏及产生凝结水等现象; 4 系统各保护动作反应应灵敏、动作应可靠; 5 各自控计量、检测元件及执行机构应工作正常,对系统各项参数的反馈及动作应正确、及时。 5.5 系统检测 5.5.1 当载冷剂浓度检测及调整时,应开启载冷剂循环泵,并应从不同的泄水点取液进行相对密度检测。应根据浓度进行补液调整,且系统中载冷剂的浓度应达到设计要求。 5.5.2 蓄能空调系统联合调试前,应按设计要求对各运行模式进行试运行。试运行一个蓄能-释能周期结束后,应进行不少于两个蓄能-释能周期的工况测试。 5.5.3 蓄能空调系统在调试阶段应至少进行一个蓄能-释能周期的系统性能试验,蓄冰装置和制冷机组性能参数应按本标准附录D对相关数据进行检测和记录。 5.5.4 在调试阶段宜对槽体内外表面温度进行检测,并宜对槽体绝热层构造和厚度进行验算和核实。 5.5.5 对现场制作的蓄能槽防水层应进行24h漏水检测。